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北京天朗盛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與北京春秋永樂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件一審文書公開。
文書顯示,原告天朗盛世公司訴稱,曾與被告兩次簽訂票務總代理合同,約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2018、2019魔獸世界音樂會和暴雪遊戲音樂會門票銷售及宣傳推廣服務。
項目結束後,雙方未完成費用對賬及結算。
截至2019年底,被告尚欠原告應付賬款18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簽訂的票務代理銷售協議均為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售票款、違約金於法有據,法院予以支持。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售票款18萬餘元並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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